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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的网站”)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和权益,并顺利处理用户对个人信息的投诉,我们有以下处理政策。 当公司修改个人信息处理政策时,将通过网站通知(或个别通知)通知“我们的主页”。 ○ 本政策自 2023 年 3 月 6 日起生效。 1. 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 “本网站”出于以下目的处理个人信息。处理后的个人信息不会用于以下目的以外的目的,变更使用目的时会事先征得同意。 去。 个人信息的处理是为了确认商品咨询咨询处理申请人的身份并通知处理结果。 我。我们出于提供商品或服务、提供服务等 目的处理个人信息。 2. 创建要处理的个人信息项目 “我们的网站”处理以下个人信息项目。 去。<商品咨询咨询处理> - 必填项目:公司名称、姓名、电话号码、电子邮箱 3.信息主体的权利义务及行使方式 作为个人信息的主体,用户可以行使以下权利。 去。信息主体可以随时对“我们的网站”行使以下各款中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权利。 ① 请求访问个人信息 ② 请求更正错误 ③ 请求删除 ④ 请求停止处理 B. 根据“a”的权利的行使可以根据“我们的主页”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规则第 8 号表格以书面、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进行,并且)我们将立即对此采取行动。 全部。如果信息主体要求更正或删除个人信息错误,“我们的主页”在更正或删除完成之前不会使用或提供个人信息。 洛杉矶。根据“A”行使权利可以通过代理人完成,例如信息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的人。在这种情况下,您必须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细则》附件第 11 号提交授权委托书。 4. 个人信息的销毁 “本网站”原则上在达到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后立即销毁个人信息。销毁程序、期限和销毁方法如下。 - 销毁程序 用户输入的信息在目的达成后转移到单独的DB(纸质情况下为单独文件)并保存3年(技术支持申请情况下)或立即销毁(教育申请,在线咨询) ). 此时,除非法律要求,否则转移到DB的个人信息将不会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如果已销毁的用户的个人信息已经过去,自保留期结束后5天以内,当个人信息不再需要时,例如达到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废除服务或终止 业务 - 销毁方法 电子文件形式的信息使用无法复制记录的技术方法。 5. 确保个人信息安全的措施 “本网站”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9条,采取以下必要的技术/管理和物理措施来确保安全。 去。定期进行自我审计 我们定期(每年一次)进行自我审计,以确保处理个人信息的稳定性。 我。处理个人信息的人员的最小化和培训 我们正在实施管理个人信息的措施,指定处理个人信息的人员并将其限制为负责人。 全部。防止黑客攻击等技术措施 为了防止黑客攻击或计算机病毒导致个人信息泄露和损坏,“我们的主页”安装了安全程序,定期更新和检查,在限制外部访问的区域安装系统,并在技术上/物理上进行监控积木正在做 洛杉矶。未授权人员的访问控制 针对存储个人信息的物理设备建立和运行访问控制程序。 6.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和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您可以向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或负责部门举报在使用提供商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投诉。 提供商将对用户的报告提供及时和充分的答复。 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 电话:054-223-2400 如果您需要举报或咨询其他个人信息侵权行为,请联系以下机构。 - 人身纠纷调解委员会(www.1336.or.kr / 1336) - 信息保护标志认证委员会(www.eprivacy.or.kr / 02-580-0533~4) - 大检察厅高级犯罪调查科(http ://www.spo.go.kr / 02-3480-2000) - 警察厅网络恐怖应对中心(www.ctrc.go.kr / 02-392-0330) 7. 儿童个人信息保护14岁以下 14岁以下的儿童在注册成为会员之前必须征得其法定代表人的同意。 法定代表人可随时要求公司查看、更正、删除部分信息、撤回对儿童个人信息的同意等,公司必须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应对此类要求。 8、请注意,本“隐私政策”不适用于与本站链接的 其他网站收集的个人信息。 9. 通知义务 如果当前隐私政策的内容有任何增加、删除或修改,我们将至少在修改前7天通过主页上的“通知”通知您。 - 通知日期:2023 年 3 月 6 日 - 生效日期:2023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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